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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组织机构:
展演活动由学会聘请国内著名民乐专家组成组委会、评委会、监委会三个工作机构(名单另行公布)。
二、展演资格:
取得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八、九、十级证书的优秀考生,须年龄在18周岁以下(2001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的)考生,均可报名参加。
三、活动内容:
1. 展演活动
2. 专家点评
3. 获奖选手音乐会
四、展演组别:
1. 乐器分组
吹管乐:竹笛、笙、唢呐、葫芦丝、巴乌、陶笛;
民族打击乐:板鼓、排鼓、大蹚鼓;
弹拨乐:柳琴、月琴、琵琶、阮、扬琴、古筝、古琴、三弦;
拉弦乐:高胡、板胡、京胡、二胡、大提琴。
2. 级别分组:八级组、九级组、十级组
五、报名时间:
2019年4月15日—6月20日
六、展演程序:
1. 初选:初选以审听视频的方式进行,由评委会评出进入终选的选手,并在学会网站上公布进入终选选手名单。线上报名中需上传您的演奏视频,视频时长8分钟之内、视频文件格式为mp4并且视频文件大小小于400MB。[手机录制视频时请提前设置好视频画质,建议不高于720P的高清,避免录制视频文件过大无法上传]
2. 终选:进入终选的选手按抽签顺序现场演奏,展演曲目分别从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考级教材的八级、九级、十级中选用,终选曲目与初选曲目不得重复。乐曲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。
终选结束后将举行颁奖仪式和获奖选手音乐会。
七、展演时间和地点:
2019年8月·北京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
八、奖项设置:
各组、各级分别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演奏奖若干名。
金奖获得者将纳入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人才库。
九、注意事项:
1.所有选手报名展演,即表明自己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。
2.填写报名表时,应准确无误。如因内容有错而造成损失的,由本人负责。
3.选手的乐器自备。组委会只提供扬琴、古筝、打击乐器。
4.选手在参加展演时一律不用伴奏。
5.组委会拥有本次展演选手的媒体播放权,有权将展演选手的姓名、肖像、影像及相关资料等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。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活动。
6.选手展演期间的交通、食宿自理。
7.选手必须遵守展演规则和现场纪律,服从组委会的工作调度。
8.少年儿童选手必须由家长陪同。选手和家长要保管好随身财物、注意人身安全。
9.凡因选手个人原因,届时未到现场参加展演的,取消展演资格。
10.展演期间选手要佩戴好自己的展演证。
11.展演过程中如有问题,可向监委会反映。
十、联系方式:
办公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嘉园9号楼106室
联系人:刘全国 联系电话:010-82290054 010-82290053
十一、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次展演组委会。